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8月9日–8月16日报名)
更新时间:2026-08-10 贵州黔贤教育:整理发布 点击量:次
一、公司简介
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城乡规划院”)现为贵州省省管大二型国有企业,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建筑工程等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建筑、市政),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土地规划丙级资质。
公司设有8个生产机构、7个管理机构、2个纪检机构,现有正式职工近300人,技术力量雄厚,生产特色明显,专业特点突出,具备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超过65%,注册人员比例近30%,享受省政府津贴3人。公司先后完成各类项目约4500项,其中300余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优秀规划设计、优秀勘察设计、优秀工程咨询奖,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招聘岗位
岗位需求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本次计划招聘11个岗位,共计34人。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本人及配偶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年满18周岁,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专业工作能力;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奋发向上的开拓精神,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注重团队意识,善于组织协调,工作能力突出;
4.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能正确行使权力,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清正廉洁、艰苦朴素;
5.报考招聘对象为“具备一定工作经历”岗位的,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勤工俭学、见习等经历,均不视为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二)报名要求说明
1.学历信息以学信网认证为基本依据;
2.持海外院校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计算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计算依据,计算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或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的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
4.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专业不作限制;
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者需提交体现相对应工作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社保证明、工作证明等。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
(三)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团籍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形的人员;
7.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请登录国聘网(www.iguopin.com),进入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第一批招聘页面进行报名(gzsghy2026.iguopin.com)(报名咨询电话:林老师,联系电话:0851-86855198;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10-88006655/028-84317538;陈老师13982160824,冯老师 13308235716);
2.报名时间为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8月16日23:59时止;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电子扫描件(正反面);
(2)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电子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扫描件);
(4)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工作经历和任职文件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所需其他相关印证材料电子扫描件;
(5)个人征信报告;
4.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相应资料(所有资料均为PDF格式的扫描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电子扫描件(正反面);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持港澳台或海外院校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合并合成1个文件以pdf 格式上传;
(3)“岗位所需其他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合并成1个文件以pdf格式上传;
(4)每一段工作经历须上传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下载附件《亲属关系调查表》,根据个人情况据实填报“在省城乡规划院是否有亲属关系”,并pdf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字并按手印)上传,未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者注册登录的账号信息是应聘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2)提交报名资料后即视为完成报名,不得更改。因资料不全或填写报名信息不完整的,通过其他渠道投递、超过报名时间投递的,视为报名无效;
(3)须由应聘者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如网上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报名信息和材料视为本人填写和提交,提交相应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应聘者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及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应聘者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者的基本信息、资格条件、报名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结果报公司党委研究。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同一岗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2:1的,该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调整人数的招聘岗位将于笔试5日前在公司官网及“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公众号公布。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总分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重点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通知,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得分情况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比例不超过3: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多名分数相同者均纳入下一环节;前序人员放弃的,在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次递补,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作答,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加权统计各面试官的分数计算平均分即为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纳入总成绩排名,不进入后续环节。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仍相同者增加一轮面试,在加面人员中以加面分数高低排名。
同一岗位若进入面试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2:1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人数。
3.各岗位根据考试最终成绩,对招聘岗位的应聘者总成绩及排名进行公示。由公司党委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研究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同一岗位前序人员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应聘者自行前往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察阶段。
2.考察:按照贵州省国资委和贵州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人员招录(调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问答》的通知》中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或者本人自愿放弃的,经公司党委研究,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于经考察确属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不降格以求,终止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和录用
1.对体检、考察人员,经公司党委研究同意后,对确定拟录用的人员在省城乡规划院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由公司党委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本人放弃等原因所产生的岗位需求差额,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开展递补工作。递补工作按拟递补人员公示、体检、考察、录用公示的程序进行。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及相关安排,参加招聘的人员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查收相关信息。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此次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期间及聘用后,如发现应聘者存在伪造学历或其他骗取考试(聘用)资格行为的,省城乡规划院有权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且今后不得参加省城乡规划院组织的任何人员招聘活动;
(三)应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如放弃参加,应提前告知并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经本人手写签字并按手印)发送到指定邮箱(hr@gzsghy.com.cn),经公示聘用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机会的,三年内不得参加省城乡规划院组织的任何引才或招聘活动;
(四)公司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服务,任何针对省城乡规划院招聘的辅导班、考试教材、复习资料等,均与省城乡规划院无关;
(五)在招聘录用工作中,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近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回避;
(六)招聘工作解释权属省城乡规划院,未尽事宜由省城乡规划院公司党委研究确定。
公司纪委监督电话:0851-86854349
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次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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